纳西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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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7-08-13 07:0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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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西族
居住在
丽江宁蒗永宁地区
纳西族的一个支系――
摩梭人至今仍保留着"阿夏"走婚制和母系家庭的残余。所谓"阿夏"、"阿注"在摩梭语中是"亲密的朋友"。这种婚姻的特点是:男不娶,女不嫁,夫妻各自在自己的母亲家里,结交阿注没有实质上的经济联系。男子夜间到女家走访、住宿,以也称"走婚"。白天男子回到母家,他们所生的孩子归女方,父亲没有义务抚养孩子,他抚养的是自己的外甥,而他的孩子又由女方家的舅舅抚养,当然在农忙季节,如果女方家需要,男方也可以前去帮忙。
阿注婚姻完全建立在爱情之上,在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中,男女双方一旦产生了爱情,就可以结交为阿注关系,这种关系不受任何章程和任何人的限制和干涉,完全以双方的情感来维系, 一旦双方发现感情不合,就可以自行解除,另寻 更适合自己的情人。人的一生中有的只有一两次阿注关系,也有的有几次或更多次的阿注关系不等。这种阿注婚姻,促成并巩固了以母亲为核心的血缘大家 庭。在长期的阿注婚中, 婚姻形态也由分居向同居转化,就是双方不再各居母家, 而是共同生活在男女某一方的母家。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,今天
摩梭人大多数是一夫一妻制,"阿注"婚姻已在减少,随之而来的将是母系家庭的逐步解体,"阿注"婚姻将成为历史。
摩梭人的"阿注婚姻"被民族学家喻为"人类社会家庭婚姻发展史的活化石",其家庭组织和婚姻形态越来越受到国内外有关学者的关注,同时也吸引着众多的旅游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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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西族青年男女由于恋爱自由,因此,婚前大多数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和心上人。但是根据传统婚姻,得由父母来包办,而父母又讲究门当户对等,因此,不征求子女意见,不让有情人成眷属的情况时有发生。这种现象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特别突出,因此,父母不同意结婚的恋人往往采取逃婚和徇情的方式表示反抗。有的相约逃到偏僻的地方去隐姓埋名,安家落户,待若干年后再返回原籍;有的干脆就永远定居在外,不回原籍;有的反抗方式更为惨烈,即双双殉情。殉情的方式有跳水、滚山崖、自焚、自缢、服毒等。他们相信,人世间不能成婚,只有死后到"玉龙第三国"永远相守,才能有美满幸福的生活,这种情况,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还时有发生。随着历史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改变,现在,
纳西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完全由父母包办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,逃婚和殉情已成了令人喟叹的历史。
聚居在
丽江地区宁蒗
彝族自治县
泸沽湖的
摩梭人,其婚恋习俗带有明显的母系制特点。男女双方建立婚姻关系后,各居母家,分别属于两个家庭,终身如此。这种婚姻关系在当地称为走婚,又被称为阿厦(摩梭语,意为伴侣)婚姻。通常是男子夜晚到女子家住宿,次日黎明时返回自己的母家,与母家的家庭成员一起生产和生活。所生子女由女方家抚养,在传统习惯上男子没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责任。这种婚姻关系结合自愿,解除自由,维持时间的长短视男女双方的感情而定,有的几个月,有的数年或几十年,有的一辈子都保持。这种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虽不在同一家庭,但都是建立在爱情生活基础上的。这种婚姻没有法律的保障,完全靠感情和传统的道德观念去维护。只要男女双方不愿再做阿夏,不需办任何手续就可以解除这种婚姻关系。双方分手后,男女双方都可以去结交新的阿夏,任何人都不会去干涉和提出异议。
摩梭男女一般到了十八九岁,就开始结交阿夏。他们主要通过劳动、节日、庙会、赶街等活动来物色对象,以求建立阿夏关系。
他们结交的方式常见的有:如果一方喜欢上另一方,就可以抢对方的一件东西作为试探,如果对方默许,甚至热情相待,就是表示同意,双方从此就可以结交成阿夏了。如果对方态度严肃,要求归还抢走的东西,那就表示不同意,这一方就只好作罢。
以歌声结交阿夏,这在阿夏婚姻中占有重要地位。这种结交方式尤其受到青年男女的喜爱。青年男女在喜庆节日,田间劳动、上山砍柴、下湖捕鱼或夜晚聚会时,都会唱起优美动听的摩梭情歌来寻找和试探意中人,结交阿夏。因此,在摩梭地区,这种阿夏情歌非常丰富,也非常精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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